视同交费就是不拿钱给钱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可以这样理解。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作时间。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都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不用拿钱(实际缴费)就可作为巳经交了费(拿了钱)。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固定职工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之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可以作为“视同缴费年限"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发养老金。
由此可见,视同缴费年限对于退休职工来说非常重要,视同缴费年限比实际缴费年限获得的养老金待遇还要多。
比如:如果一个人的视同缴费年限被认定为8年,那么他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后,他只需要缴纳7年养老保险费就可以在退休时享受养老金待遇。因为我们养老金享受的条件是,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要累计交满了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这里所说的累计缴费年限就包括了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而且,对于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职工来说,在计算退休金的过程中,是有一笔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职工是否有视同缴费年限是要经过社保部门审核的。每个人视同缴费年限的依据,要在自己退休之前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并且在这个人档案中明确记载你曾经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即企业职工1992年~1995年之前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工作过,那么每个工作的工龄就相当于是一年的视同缴费年限。所以,要想社保部门承认你的工作年限必须带着职工档案到社保部门进行工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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