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为什么存在视同缴费一说?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可能很多人都听说过视同缴费年限这一个概念,但是对于视同缴费年限并不是很了解。
视同缴费年限,一般指的是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职工,其凭借职工档案认定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
像这类情况,一般有原国有企业固定工身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军龄和上山下乡务农时间等等。
为什么会有视同缴费呢?因为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只有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职工才能享受到退休待遇,覆盖面很小。实施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也增加了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等各种各样的经济实体。
为了建立起更加全面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尽可能多的劳动者,国家才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通过养老保险缴费的方式,实施社会保险养老。
为了实现退休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因此才出现了视同缴费年限这一概念。毕竟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相应的职工不用缴费,也需也可以领取退休待遇。不可能说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把原先职工本就可以领取的退休待遇取消掉了。如果实施两套系统的话,相对管理成本会大大增加,而且也会增大社会的不平等性。因此,1991年我国实施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也实施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有人说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社会保险费无人缴纳,这是不对的。
《社会保险法》第13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这仅仅是个人无需承担而已,而且当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现在国家每年补贴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上万亿元,所以大家也不用担心养老保险基金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