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案再发生,在校学生被打断门牙,谁应该为伤者买单,学校应该负什么责任?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校园欺凌谁都不愿看到,但从未消失,每年网上报道的都不少。
学生被打断门牙,肯定是打者为伤者买单,至于学校有何责任,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如果学校老师看到了不制止,那学校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二:如果学校没有进行过不能打架,不能欺辱别人的教育,那么学校肯定有责任。
除了以上情况,个人认为,不可把任何校园欺凌都算在学校的头上。
如果孩子在街上被别人打了,难道也是学校的责任?把学生的任何问题都怪罪于学校本身就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
校园欺凌之所以长期存在,杜绝不了,是有很多原因的,不仅仅是学校的教育问题。
第一:现在的学生对学校没有敬畏之心。
现在的学生,知道学校并不能把他怎么样。就算他打架、斗殴、违反纪律、学习极差,学校一不能让他留级,二不能开除他。人家怎么会敬畏学校?
第二:《未成年人保护法》彻底纵容了部分学生的恶劣行为。
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这样的法律保护下,个别人的行为就越发无法无天。
杀害父母,因不满14周岁,不负任何责任;
欺凌别人,因不满14周岁,不负任何责任。
等等网上报道的太多太多了。
第三:老师不敢、无法教育的缺失。
现在所有孩子都知道,老师是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如果有此行为,家长和学生有权利起诉老师。
对于体罚的边界还很模糊,很多老师也被某些家长告怕了,面对学生的违纪、恶劣行为,不敢教育,不敢惩罚,导致学生越来越难以管教。
这部分学生时间长了,就越来越无法无天,甚至作出一些犯罪行为,这都是存在的。
以上现状不改变,要想杜绝校园欺凌,就是白日做梦!
学校有权处罚违纪学生,老师不怕家长告敢管违纪学生,严重欺凌者要受法律制裁,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禁止校园欺凌的发生。
任何一种行为的多次发生都是有深层次原因的,学校教育从来就不是万能的,还需要家庭社会的密切配合。唯有如此,校园欺凌才有可能杜绝。
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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