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存放和缴纳社保有关系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正常来讲,我们应当根据职工的就业转换来进行档案转移。可实际上,随着我国职工就业的日趋市场化,年轻人跳槽情况也愈加频繁。经常有年轻人在这里干几个月,在那里干几个月。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以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当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将该职工的档案调至当地保管,以方便用人单位对其学历、职称、就业经历、家庭成员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将形成的新的就业档案材料添加到其档案中。其中,也包括了用人单位给予的奖励和批评等材料。
可现实情况呢?现在几个人的小企业,谁会大费周章地去审核职工档案?甚至很多单位连单专门的财务和人事人员都没有。一般这样做的,只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
一般来说,虽然公共就业人才机构档案管理部门会督促已经就业的劳动者将职工档案调离,但是由于职工档案是闭环管理,没有相应的档案管理机构调档函是无法调动职工档案的。职工不去跑,档案管理机构也不可能将职工档案丢掉,也不会对职工档案收费(2015年1月1日停止收取档案费的)。
至于职工档案和缴纳社保有关系没有?说实话,是没有关系的。为了电力企业,服务企业。因为,单位给职工缴纳社保不会被要求查看档案,或者审核档案关系,而是以建立劳动关系为准(一般指的是办理公共就业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相应的手续一般都可以经过网上办理,甚至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电子版的)。
不过,现在执行的制度依然是办理退休手续要审核职工档案,但审核的职工档案并不是大学的人才人事档案,而是职工的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等材料。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以后,将有关材料移交给劳动者的原因。只要这些材料全,就不会影响退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