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养老保险已经交够15年,我现在可以要求单位给我停缴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不可以的。
大家缴纳社会保险一定要明白,有的情况是强制性缴纳,有的情况是自由选择性的。我们看一下《社会保险法》就知道了。
《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是职工应当参加,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
另外《劳动法》也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参加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参加社会保险不仅仅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也是职工和用人单位的义务,根本不是职工可以选择的权利。
虽然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确实有一些单位冒着被查处的风险,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情况单位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
首先,被查处的责任。当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以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拖欠金额较大的,可能会进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不诚信名单。劳动保障部门的查处可能源自于劳动者举报,也可能源自于主动稽核。特别是税务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以后,可能会获得更多的线索。
第二,被处罚的风险。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行政执法部门的责令改正的,要面临欠缴社会保险费金额1~3倍的罚款。依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第86条。
第三,被惩罚的风险。如果没有及时缴纳社会保险,后期需要补缴的话,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承担每日5/10000的滞纳金。这是一种惩罚性的手段。
第四,劳动者的风险。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劳动保险的话,这是一种严重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如果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维权,用人单位一样要进行补缴。而且《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一样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实际上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懂法,一般不会这样做的,风险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