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证据确凿,为何她还要求上诉?死刑不能立刻执行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9月9日上午,在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劳荣枝因犯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依法判处死刑。从时间轴上来看,自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在福建厦门被警方抓获到死刑宣判,已经过去了近两年的时间。
然而,这个身背7条人命,被网上通缉23年之久的“女魔头”却没有打算束手就擒的意思,在死刑宣判之后,劳荣枝当庭表示将会上诉。
证据确凿,劳荣枝为何上诉?
首先,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一审判决后,若当事人不服,可以在判决后的15日有效期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虽然劳荣枝罪大恶极,但是上诉是法律赋予她的权利,符合要求。
第二,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如果有需要,经院长批准还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对于案件在二审期间有其他发现的,审理期限可能还会再长一些。也就是说,劳荣枝虽然一审被判处死刑,但在二审尚未宣判之前,她至少可以保住性命,从她改名换姓、小心翼翼伪装隐藏23年就能看出她是有极大的求生欲望的,提出上诉正好符合她苟延残喘的要求。
第三,排除检察院抗诉的特殊情况,二审最坏的结果就是维持原判,不会加重处罚。而劳荣枝一审被判处死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已经是顶格判决了,几乎没有比这更为严厉的处罚了。提起上诉,大不了维持原判,反正结果不会比一审更糟糕了,劳荣枝想必还存在一丝丝的侥幸心理。试想一下,如果二审改判“死缓”呢?缓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可以从“死缓”减刑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服刑期间又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最高可以减到25年有期徒刑。如果真是这样,那她岂不是没白上诉?
综上,劳荣枝上诉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个出发点:第一,利用二审上诉期和审理期拖延时间,能拖就拖,正所谓“好死不如赖活着”;第二,存在极大的侥幸心理,反正二审结果不会更糟糕,有0.01%的翻盘“死缓”的希望也想尝试一下。
影视剧中经常有这样的宣判剧情:“死刑立即执行”!但其实“死刑立即执行”是不存在的,不是在宣判完毕之后就立即拉出庭审现场执行的,原因除了上文说到的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之外,还有以下原因:
首先,死刑复核;
死刑的判决是南昌市中级法院作出的,但死刑毕竟是最为严厉的刑罚,任何死刑都是要经过复核的,按照要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要等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核和最高法的复核,审核、复核通过后,由最高法院长签发执行命令,执行命令下达到执行级法院后,7日内在检察院的督导下才能执行死刑。
也就是说虽然南昌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处劳荣枝死刑了,但还要经过高级法院的审核、最高法的复核、最高法院长的签字,到最终执行死刑最快也要7天的时间。因此,“死刑立即执行”并非真正的“立即”,实际上是与“死缓”对应的。
第二,死刑执行前,有会见家属的权利;
虽然劳荣枝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但死刑执行前,死刑犯有会见家属的权利。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执行死刑前,应告知死刑犯有会见近亲属的权利,在死刑犯提出会见要求后,法院应通知近亲属前往会见,如果死刑犯和家属都同意会见,法院应及时安排会见。
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大部分是出于“关怀”,让死刑犯在生前与家属见上最后一面,交代一下遗言。
会见家属的请求从提出、到通知家属,再到安排见面也需要一段时间,所以“立即执行”是不存在的。
劳荣枝上诉不管是出于何种考量,她都有这个权利。但是基于她的犯罪事实,二审大概率也会维持原判的,这一“女魔头”难逃一死,且等二审的判决结果吧,在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之前,她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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