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明珠:“跳槽来的人,我一概不要”,管理者这样做合适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董明珠:“跳槽来的人,我一概不要”,管理者这样做合适吗?
对于企业而言,特别是一个大型企业,都有着自己独特的企业文化和独特的对社会、对本行业的认知与认识。正因为有了独特,方可立于市场不倒,且能获得社会更多的认同与肯定,才会获得来源于社会持久等同价值的回报。谢谢邀请
至于董明珠所说的:“跳槽来的人,我一概不要”,我想应该不是一般人才,应该都是顶高尖且带有一定资源的人才,因为董明珠不会管到一个基层的普通员工。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她说这话应该是很有一定道理的,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些信息。因而,从以下就几个方面,我试着来说说她的一些道理。
一、企业是培训学校假使真如董明珠说的那样,不接受跳槽人员(上述定义的人才),那么她的企业人才哪里来呢?这个问题应该比较容易回答,只有一个渠道,那就是通过自己企业的培训机构获得自己企业所需要的人才。通过这个企业行为透露出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方面可以完成拥有自己的人才的需求同时,完全拥有自己的各项顶尖技术,放心大胆用。另一方面履行了一个企业应该承担的法规责任与社会责任——员工培训的责任。正应验了我原一企业老总的一句话:“实际上,办企业就是在办培训学校……”。同时通过我的感受证实了企业培训的重要性。九十年代未,我在沿海招聘市场招聘员工的素质普遍比内陆要招聘的员工素质高,为什么?因为当时沿海企业都很专注“企业新员工培训这个环节”。时间久了,市场中流动的应聘人员也就素质高了,招聘沟通起来极为简单有效。
故这说明她很注重自己企业内的培训机制的建设。靠企业自身的培训或复制能力持久的来获得企业所需要的人才。因为人才有流动,不同意义上说,同时也为社会提供了无偿的培训,提供了人才,这就是社会责任的所在。
二、留有足够的企业人才晋升的空间企业自己培训人才,一方面企业完全可以获得本企业哲学、目标、理念、创新以及企业文化所需要的人才;一方面也给自己本企业人才留下了“满足尊重的需求”的空间,简单说:就是满足本企业人才晋级与晋升需求的空间。这个空间对于一个成功的企业来说非常的重要,它是本企业不断挖潜、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的原动力。有了这个空间,企业人才可以看到自己人生的希望,同时也会自律地不断强化自己,不断地学习进步,不断地专心研究,不断地展现新的成果。企业也会不断的给予有业绩人才的认同与肯定,因为企业本身有这个满足人才需求的空间。
三、预防跳槽带来的不道德风险跳槽!在一般人眼里都会认为是正常的人才流动,就一般岗位来讲应该是这个道理,跳槽除自身寻找企业完成外,都是通过人才交流市场来完成;然而,高端人才跳槽,除少量通过人才市场完成外,多半是通过猎头公司来完成。通过绝大多数人才跳槽的完成的渠道不同,表面上看都是人才正常交流,实际上不同的跳槽渠道其行为结论应该有所不同,人才市场能够体会出“交流”二字,而猎头公司体现出的少了一个字,叫“挖”。交流和挖应该不在同一层面吧。
再说高端人才跳槽,都是仰仗的自身的一些特定的资源,这些特定的资源里面就会埋藏着原企业一定的商业秘密,故好多高端人才企业都会要求签署《保密协议》或在多少年内不得从事本职能或职业工作。
不管你高端人才跳槽做得多么合法或完全合法,都逃不过“盗用他人技术”的嫌疑,再说高端人才跳槽,就是为了获得更高利益,要想获得更高利益就得动用自身的一些资源,这些资源多少会存在着原企业的影子。故不接受跳槽对于一个自己有培训或复制人才能力的企业来说,是一个极其正常的事情了,且还能避开由人才跳槽带来的“不道德”的一些嫌疑。
四、企业的底气从格力就多次侵权的官司中可以看出。企业没有过硬的人才培养或复制以及奖励机制,不可能完全拥有自己企业的过硬的技术与领先技术。只有自己企业完全拥有了这些技术,才能在侵权官司中游刃有余的赢得官司。假使用了外聘人员(外没外聘,本人不知道,只就话题而言),其技术侵权的行为会变成,扯不清,斩不断,理更乱的局面。这样又如何做到有底气的去打官司了呢。也就更谈不上赢官司了。
综上所述,董明珠不接受跳槽来的人才是有她的一定道理的。①敢于承担企业培训员工的责任;②为企业人才留有足够的发展空间;③不纵容高端人才挖来挖去,技术外泄的现象影响的自己的企业;④拥有绝对的底气面对市场。个人观点,不到之处请指正。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本议论观点只针对“跳槽”这个话题而言,不作为涉及议论什么企业的依据。谢谢你的提问!
我是【昔日的港湾】,师友们若对此话题感兴趣可在下方留言。
职场照片来自于手机自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