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不是华为的董事长,他为什么在华为还拥有一票否决权的权力呢?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华为是任正非在1987年创建的,至今已经有34年的历史。
作为华为的创始人和图腾,任正非现在并不担任华为董事长,甚至也不是法定代表人,但这并不影响他的一票否决权。
在我们印象中,董事长仿佛是一个公司最核心的人物,公司一切事务都由他说了算。
但其实并非如此,实践中,董事长确实一般由大股东担任,但公司法并未规定一定要由大股东担任。
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所有权属于全体股东,而董事长不是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而是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的,其权利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
简而言之,董事长既可能不是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经股东、董事会同意后外聘而来,仅仅是一个职务而已。
具体到华为,2018年之前,孙亚芳长期担任华为董事长一职,后来孙亚芳辞职,梁华接任华为董事长,而任正非在华为的职务是总裁、赵明路担任法定代表人。
我们先看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架构: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由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而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又有两个股东,分别是任正非持股0.75%、工会委员会持股99.25%。工会持有的这99.25%的股份其实就是替员工代持,华为基本是“全民持股”。
任正非持股仅0.75%,而且从近两年他的持股比例来看,一直呈现减持的迹象,比如之前的持股比例曾是1.4%、1.01%,如今持股比例连1%都不到了,但依然没有失去一票否决权,这是为什么呢?
这不得不说一下公司的两种形式:
公司分为两种形式,一是股份公司,二是有限公司,《公司法》对于两种不同形式的公司有不一样的规定。
具体来讲,有限公司在上市前(主板、创业板、新三板)需要进行改制,改制为股份公司,这是制度上的强制要求;而华为虽然名声显赫,但却并不是一家上市公司,公司的发展不依靠一级市场募资,而是依靠自身利润和内部募资。
总之,华为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这是前提。
再说一下“同股同权”的问题:
我们固有思维是谁持股多谁的话语权就大,比如某个股东持有20%的股份,那么他的投票权就有20%;如果某个股东有50%甚者66.7%的股份,那么他就牢牢把控着公司控制权。
这种认识本身没有错,但只针对“股份公司”,有限公司不在此列,《公司法》第42条规定: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作为“有限公司”的华为,可以同股不同权,只要公司章程有规定就可以了,比如完全可以规定“任正非持股0.75%,享有99.25%的表决权,工会持股99.25%,拥有0.75%的表决权”。
这就是有限公司的优势所在,即便只持有很小的股份,但投票权依然可以做到最大,这就是任正非虽然持股不多但不会丧失华为控制权的根源所在,即便他不担任董事长、不担任法人,甚至他只是一个普通员工都不会被限制。
其实即便员工持股高达99.25%,但本质上属于虚拟受限股,与任正非持有的0.75%的股份相同的是都拥有分红的权利,不同的是表决权受限。
这种股权架构的设置,或者说“同股不同权”最大的优势体现在既把员工和公司捆绑在了一起,以股权激励的形式引导他们努力工作,争取更大的业绩、更大的分红,又不至于出现权力相争的现象,不至于一手创办起来的华为在股权之争中旁落他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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