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让员工签协议自动放弃缴社保,多发2000元现金,可以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老板让员工签订协议自动放弃缴纳社保,并且每个月多发2000元的现金,这样的做法可行吗?很明显这样的做法是不可行的,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员工建立全日制的劳动合同关系,以后就应该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所以说缴纳社保是企业单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法律所规定的,属于一个法定的责任,那么不给员工交纳社保,相当于是一种违法行为。
虽然说签订了这样的一个协议,但实际上任何逾越于法律之上的协议它都是无效的协议,所以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讲还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也就是如果员工自行去申请,主张来为自己来交纳社保,那么作为企业单位就要无条件的去执行这样的一个风险,所以企业单位的这样的做法是得不偿失的,那么一定要按照正规的要求给自己的员工来缴纳相应的社保。
作为员工来讲,那么享受社保的待遇也是员工的权利。一方面累计缴费年限将直接决定自己今后养老金待遇的高低。另一方面自己正常参保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可以享受到的福利待遇,是自己在这期间应当所享受到的,不应该放弃这部分的社保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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