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故意写错字,如把“同学”写成“童鞋”等,对此你怎么看?

关于这个问题,我发表一点个人看法,欢迎大家共同参与讨论。

在今天,从我们的小学生开始就要求规范书写,规范用字,因为汉字是我们国家的宝贵的文化遗产,也是我们接受信息,表达喜怒哀乐的介质。所以,规范书写应该成为我们的共识,学会规范书写,在日常生活中自觉规范书写,不随意更改是最基本的要求。

但是,如今有一种情况是:很多人喜欢取一些字的谐音来表达原来那个字或词的意思。这算不算是一种乱用规范字的行为呢?我觉得分几种情况。

1.使用错别字

这种就纯属没有文化了,连基本的字都没有搞清楚。例如有把“本世纪末”写成“本世纪未”的,只差一个字,但是意思就差远了。
例如这个招牌,明显就属于错误了,把“饮酒”写成了“饮洒”,这种错误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2.利用字的谐音,出来新奇的效果

我们的汉字有成千上万个,这么多的字,有很多字是字音相同的,有些字形都是差不多的,但是表达的意思却是大相径庭,这也显示了中国汉字的博大精深和无穷的趣味。

很多人就利用汉字的这一个特点,用汉字的谐音来做招牌或者打招呼之类的。
比如说这个招牌,就是巧妙地利用汉字的谐音,将“金榜题名”用作“金榜蹄名”,人家一看就知道是卖猪蹄的,这应该说是被大家认可的,商家这样做,也是一种招揽生意的手段,因为这种谐音会让人印象深刻。

一般这类的招牌大家都不会说什么,因为大家都知道这个词语原来是什么,但是这也是一个不好的引导,特别是对于小孩子,他就分不清到底是哪个,在考试的时候就犯难了。

总之,不是存心恶搞的话,大家都是能接受的,但是过度使用也势必会起到反作用的。适可而止就好。对此,你有何看法呢?欢迎留言,感谢关注,我是铁匠读文史!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 发表于 2022-02-18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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