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鞋子大小只有脚知道”,贷款收取咨询服务费,手续费,借款管理费合不合理?一定要一对一具体针对去说才可以有“合理/不合理”之分的。
为懒人提供方便而合理收费如有人从正规的银行渠道贷款是符合条件的,只是懒于去准备一系列的资料而选择选择中介去办,这是可以接受的,但这种“可以接受”大多时候额外支出的费用得在当事人认可的幅度内,假如耗费的代价过高不如自己麻烦一点,那就不合理了。
这是“还有办法”的人心理。
为急需者提供快捷之门但是也有一些人是非常着急或者已经走投无路了,正规的渠道贷不到,不赶快找来钱会导致“更大的麻烦更快降临”,那么,即便费用高一些也管不了许多了。此类实例如:工程竞标保证金,——等银行一套流程走下来,人家都截标了。再如赌徒,赌场输了赌账3天不还钱真有可能把你家人孩子吓出毛病来……
因此,救急的收费,哪怕高一点,可能受众也会“暂时接受”,——他真是没办法了哦,时间换空间,也是解决问题办法之一。
是否遵纪守法是合理与不合理的红线所有的一切,应该都是以“法律允许范围内”为标准的,否则,即便借贷双方在贷款发生时都是“愿打愿挨”的,但终究是不合理的。
我们说,过去的几年发生大量违约、征信黑名单的现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大面积的经济萧条是外界因素,对于当事人个人来说,几乎是“不可抗拒力”,还有那些为追求超额利润而从事于“民间金融”各个环节的放贷人来说,则是“利欲熏心”地行走在政策边缘,而招致社会影响不好的则是“严重侵犯个人权益的各种催款方式”。
因此,我们说,贷款收取咨询服务费,手续费,借款管理费合不合理宜用2个标准去判断,一是总体成本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年率36%红线,而是“该团队”有无“暴力催收”历史或以后是否具有潜在违法的可能性。这2点判断清楚了,那就可以判定合理不合理了。
今天,有什么经验需要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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