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进行奴仆的买卖,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事情且是合法的。至于需要多少银两,主要还是看朝代的不同,还有仆人自身的综合条件如何,不同类型的奴仆在不同朝代,价格都是不同的。
古代的仆人也分成很多种,最低等的就是纯粹卖力气,做苦力活,这类的奴仆最基本的条件就是身体要好,有力气,如果身体差又没什么力气,就算有人肯买,其实也卖不上什么价钱。
就像《天仙配》中卖身葬父的董永,虽然甘为家奴,但其手无缚鸡之力,其实也做不了多重的活计,古代像这样的家仆,往往没什么人家会买。
在古代的大多数家庭之中,签下卖身契的契奴中,往往是女子的数量要远远多于女子,毕竟古代的男子即便不为奴,也可以去做其他的活计,但女子通常出路很少无所依靠,最容易成为终身的奴仆。
元代汪大渊所撰写的《岛夷志略》记载:从杂回人居之,其土商每兴贩黑囡,往朋加剌,互用银钱之多寡,随其大小高下而议价。
事实上,古代中原王朝强盛时期,还有大量来自异域的奴仆,比如唐朝时,有大量来自南洋和西域的昆仑奴,元明两朝,来自半岛的女子非常受欢迎,甚至还有大量被阿拉伯人贩卖到东方作为奴仆的黑人。
唐朝时期,富贵人家通常都有三种异域奴仆:昆仑奴、新罗婢与菩萨蛮。
按照记载,昆仑奴性情温顺力大无穷,而且非常老实,大户人家通常买其用于做苦力;新罗婢是出身半岛的女子,容貌姣好能歌善舞,并且懂得唐朝的风俗礼仪和语言;菩萨蛮则是女蛮国的女子,与新罗婢类似,这些女子能歌善舞,外表充满异域风情。
由于昆仑奴、新罗婢与菩萨蛮,他们都拥有“一技之长”,有非常明显的有点好处,所以在当时来说,属于价格非常高昂的奴仆,要购买这类奴仆,也不是寻常家庭可以负担的。
清代的《逃人律》中记载:乾隆四十八年,曾任内务府总管的满斗通过熟人介绍,以白银25两买下郑荣一家四口,分别是郑荣夫妻与他们的女儿、女婿。
四个成年人,仅仅花费25两,也就是每个人才6.25两白银,如果按照当时的实物价格来计算的话,这个价格其实也不算太低,但绝对不高。
清乾隆十三年,京城新帘子胡同,一间四间的瓦房售价是70两。
《红楼梦》中,身价银最高的是被贾赦用800两买回去的嫣红,当时的嫣红17岁,不过嫣红不同于寻常的家仆,她是贾赦的妾,当然,她只是属于契奴型的非正式的妾,贾赦并没有官衙承认的纳妾文书,所以实质上,嫣红还是奴。
按照清朝的白银购买力算,当时平均1两白银的购买力,大致相当于现在的400到1000元,贾赦购买嫣红,大概花费也在六七十万元。
而书中,一个普通丫鬟的身价银在20两上下,那不过也才上万元,而最低等的家仆是6两银子,大概相当于现在是几千块钱。
清朝有一本《醒世姻缘传》的小说,其中讲述一个贫苦人家的妇女帮一个富家公子缝补衣物时不慎弄坏衣服,衣服价格是七两白银,妇女无力补偿,只能卖掉十一岁的女儿,但因其女儿年纪太小,也仅仅卖了五两白银而已。
而且按照书中描述,原本几家,出钱到4两已经封顶,最后被女善人晁夫人看中觉得合眼缘,才添了一两银子。
虽然如今的很多小说之中,动辄出手就是几百上千乃至上万两白银,然而实际在古代,这种事情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明清时期,1两银的购买力对于普通人家来说,其实还是相当高的。
明朝时期,1两白银通常可以购买1.2到4石的粮食,而当时1石是103升,1石大米大概有82公斤,也就是说1两银子能买大概200多斤的稻米。
清朝时期,白银的购买力有大幅降低,但10两银子对于当时的人来说也并不是一笔小数目,康熙到乾隆年间,1两银子平均购买大米在150斤左右,即便是到了晚清光绪年间,1两银子能购买的大米也在100斤以上。
但不论什么朝代,一个奴仆的身价,通常要看其自身的素质如何,年龄太小或者太大的自然不如青壮年,身体差的自然不如身体强健的,会一技之长的自然比身无长物只会卖力气的身价银要高得多。
在古代,有一类契约奴的身价银往往是最高的,那就是“妾”,不过不同于正式的妾,这类的妾其实只能算是通房,事实上,古代对于纳妾的限制非常多,普通人在正常情况下并不能够随便纳妾,受到官衙允许承认的妾,都有正式的户籍。
也正因如此,古代富贵之家想出了很多其他办法,最典型的就是豢养优伶、乐伎等,在家族之内,他们侍奉着一家之主,宛若妾室,但对外的话她们仍旧是奴婢,可以任意变卖处置,而且不受官衙的保护,而这类奴仆的身价银,一般都是最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