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老师,听到家长这样的话,第一反应就是他不尊重我。当然用“怼回去”这样“硬碰硬”的做法,听上去就很解气、痛快。可是,我们还要注意,我们请家长,是来解决学生恋爱的问题的,不是和家长来对抗的,即使家长是挑衅的人。我们采用“对事,不对人”的策论,也许是较好的选择。
在高中,这样的情况也会时不时地出现。孩子谈恋爱,被学校或年级组给抓了。学校就会责令班主任处理——情家长。双方家长见见面后就聊起来,发现双方住的地方相距不远或各自家庭条件还不错。再加上男孩,女孩长得都很好。父母双方也就默许了。
我们老师发现这种情况,也在私下里也开玩笑说,现在男孩子这么难找对象,学没有上成,还不允许人家小孩带个对象回家啊!句这个例子就是说,学生互相喜欢比较常见,老师处理问题时,也要放松一点。
我们私下的玩笑,可能不像题主所说的孩子的父亲这么“霸气”——谈恋爱又不犯法”。
实际上,学校是有规定的。被抓后,先是警告。然后是回家反省。实在不行孩子就会被劝退。
所以,老师遇到这样的家长时,首先感觉到这样的家长是个可怜,而不是,想着“怼回去”。之所以说他可怜,是因为他说话不分场合,也不在意别人的感受,更不知道说这些话的后果。
不要“硬碰硬”,那就直接说这是学校的规定好了。并且告诉他,相关规定的内容,让他自己看着办。这样就把“对人的攻击”变成了“人和规则的对抗”。
如果他不理解为什么有这样的规定,我们就会发现,矛盾已经转移了——我们老师角色已经从一个问责者,变成为了一个解说员。解释时只要注意不要用负面的词语即可。
为什么这么做?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