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被动虚开发票结局会如何?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建筑公司“被动虚开发票”的结局分为:设想的结局和必然的现实结局两种。现实经济生活中,大多数建筑公司宁可相信自己设想的结局,而不愿意相信必然的结局。这样的思路是很危险的!
一、设想的结局
1、建筑公司的困境
建筑公司很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无法正常取得发票,特别是以提供劳务为主的建筑公司,多种因素造成建筑公司不能正常取得或者少取得发票。继而增值税少有或者缺乏进项税额,企业所得税少有税前扣除!
2、理直气壮买发票
建筑公司实际支付了劳务费等税前扣除项目,但是少有和这缺乏正常的增值税发票。为了获得进项税额或者税前扣除数,违法“买入”发票!且心理预期是理直气壮的!
殊不知,违法买入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的范畴!
3、被动虚开发票的设想(妄想)
被动虚开发票(违法买入发入发票),最主要的目的:妄图用于进项税额抵扣、或者增加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亦或者二者兼有!在金税系统的监控下,这样的图谋只能是痴心妄想!
但是,现实工作中依然有纳税人还在做着这样的美梦!在现实结局的一再教导下,越来越多的纳税人认识到虚开发票的严重性,逐步远离违法虚开的陷阱!
二、必然的现实结局
1、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
已经认证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必须转出。少缴的增值必然有被动虚开发票的建筑公司补缴,同时还需承担少缴或者未交税款期间的滞纳金。
2、已入账的虚开发票
已经入账的虚开发票,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人走逃的,增值税由受票人承担!
3、税前扣除
虚开发票已做税前扣除的,需要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补缴企业所得税和滞纳金!
4、小结
虚开发票的建筑公司,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亦或者其他税费,不但要补缴对应的税款,还增加了纳税人滞纳金等额外的负担。虚开发票在金税系统的监控下,真的使不得!
三、综述
建筑公司经营工程中确有许多困难,但据此就违法虚开增值税发票,必然造成公司更沉重的负担!设想降低税负,与现实必然的结果存在重大误判。金税系统监控下,虚开发票的非分之想再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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