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公司啥情况开9%专票啥情况能开3%专票?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现在与建筑业相关的税率和征收率太多了,有3%和5%的征收率,6%、9%、13%的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以及业务的不同,适用的税率都各有不同,只说3%和9%太单调了,干脆我全部说一遍吧!
下面我从各个征收率和税率的开票类型,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适用情况来分别说明,并写了注意事项,希望大家耐心看完: 一、3%的征收率1、小规模纳税人
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提供建筑劳务,适用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自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新政策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但是请注意,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免征的;
2、一般纳税人
营改增后,建筑业纳税人因为其行业特点,缺少进项抵扣已经是行业的普遍现象了,那么,国家给予了过渡政策,就是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政策,具体条件如下:
①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请注意:1、由于营改增前建筑业普遍管理宽松,尤其是下面县城,很多地方存在未批先建、未报先建等情况,如果存在施工合同及施工许可证日期都在2016年4月30日后,但是真正的施工时间是2016年4月30日前的情况,可以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也可以按简易计税办法;2、甲供工程中,并未明确甲供材料的比例,这相当于给了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了;
②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适用简易计税3%的征收率;
注意:以前这类成本基本上都是没有发票的,现在可以开3%的发票,已经很进步了。
③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适用简易计税3%的征收率;
为什么呢?因为商品混凝土行业有其行业特点,国家对该行业有专门的政策规定;
④营改增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3%;
请注意,要分开核算,如果不能分开核算,按从高税率计算;
⑤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的征收率;
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政策的,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开专用发票;
二、5%的征收率
在建筑行业的成本中,人工成本至少要占40%以上,而这部分是没有进项抵扣可言的,建筑劳务公司的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行业应运而生,他们实行全额开票、差额征收,简直就是建筑公司解决人工成本的“救星”;
大家请注意,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看似差不多,但是二者却有本质区别,建议大家上网查查相关政策,因篇幅有限,在此不做过多介绍,还望谅解;
三、6%的税率
与建筑业相关的6%的税率,一般是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工程设计、地质勘测、勘探服务、土地测量、房屋测绘、工程监理等服务,如果取得该6%的专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9%的基本税率营改增后,建筑业税率由11%调到10%,再由10%下调到现在的9%,按目前的发展形势来看,9%的税率将是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再次变动的可能性不是很大;
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大都适用9%的税率,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13%的税率
建筑业从一般纳税人手里购进材料,大都适用13%的税率(商品混凝土除外)比如:购进钢材、电缆、电线、各种机器设备、运输车辆等;
请注意,工地上的有形动产租赁也适用13%的税率,比如租赁挖机、吊车等;
建筑公司涉及的征税率及税率大致就是上述这些,我总结的可能不是太全面,还望大家补充。
另外,今年受疫情影响,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的征收率,减按1%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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