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虚开了增值税发票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被虚开了增值税发票主要表现为:正常合作的买卖双方,出票人与实际经济业务关系人不一致,卖方与出票人不是同一主体;同时,买方默认了这样的违法行为;假以数日,出票人走逃、未正常申报纳税;从而给买方造成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等经济损失!
被虚开增值税发票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一种,突出的是取得发票的不规范,没有虚开发票的故意,属于企业经营管理不严、发票管理不规范的概念!
被虚开增值税发票主要有:被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被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现实工作中,其最终的处罚多以经济处罚为主,数额特别巨大,有负刑事责任的可能。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没有金额的限制,只要是虚开,将面临经济与刑责双重处罚!
一、处理惯例
根据被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表现和现实工作中的处罚,被虚开了增值税发票怎么办?根据现行主管税务机关处理的方式,可总结为以下3点:
1、被虚开增值税发票时,及时退回该发票,须重新开具与经济业务和主体一致的发票;
2、被虚开增值税发票,出票人已出逃的,及时将进项税额转出,向主管税务机关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不报告,金税系统也会显示,早补少缴滞纳金)
3、被虚开增值税发票,被主管税务机关查实的,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调查,及时补缴增值税和滞纳金,有罚款的一并缴了!
二、如何最大限度的避免“被虚开增值税发票”?
目前最有效的方法——三流合一!资金流、发票流向、合同(商品销售还须物流一致)俗称三流,上述三要素必须一致!即发货(服务)人、出票人、签合同的主体以及汇款的主体必须一致!
同时,实时评估合作商的经营状况!定期对合作商的信誉进行评估!发现合作商经营异常的,及时终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