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收入如何纳税注意什么?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首先,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组织,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经营收入。既然是经营收入,那就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另外,大部分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伙制企业,也有部分是个人独资企业,无论是哪种形式,它们都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它们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点不同于一般企业。
举个例子,某律师事务所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103万元,需要缴纳的税收如下:
1、增值税按照营改增文件的规定,律师事务所的经营收入属于属于“现代服务”中“鉴证咨询服务”中的“咨询服务”,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进行简易征收。
应交增值税=103/(1+3%)*3%=3万元;
请注意,如果律师事务所是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税办法为销项减进项,税率为6%,另外,受疫情影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3%降至1%。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分别为7%、5%和1%,假设在市区: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7%=0.21万元;
3、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为3%。
应交教育费附加=3*3%=0.09万元;
4、地方教育费附加和教育费附加一样,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税率为2%。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3*2%=0.06万元;
5、印花税印花税按税目征收,律师事务所跟客户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不在印花税的征收范围之内。
6、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如下表所示:
假设,该律师事务所应纳税所得额为40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40*30%-4.05=7.95万元。
特别提醒:
1、律师事务所的在职员工,应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全员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 2、如果外聘律师提供服务,并支付报酬,应按“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按规定取得发票在税前列支; 3、律师事务所的出资律师合伙人缴纳完了经营所得个税后利润分红给合伙人个人的时候,是不用再重复缴纳分红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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