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缓刑的人员还能缓刑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依我之见:分三种情况:A、B不能再判缓刑,C能再判缓刑。
下边本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作简要分析:
一,A,如果罪犯曾因故意犯罪被法院判处‘’缓刑‘’,结果在缓刑考验期发现过去的漏罪,依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当撤销以前的缓刑,将与发现的漏罪进行数罪并罚,且处罚漏罪和數罪并罚均不得再适用缓刑。
B,如果罪犯在缓刑考期内又故意犯罪,其所犯之罪即使很轻微(如果单一处理完全可以适用缓刑),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也必须撤销以前的缓刑,与新罪实行数罪并罚,新犯之罪也不得适用缓刑。
上述两种情形为什么不能再适用缓刑呢?其根本原因是A丶B两种情况均不符合刑法关于适用缓刑的法定条件:A违反了‘’认罪悔罪‘’的要求,罪犯还隐瞒过去的罪行。B则在缓刑考期内又故意犯罪也就‘’不符合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的条件。所以,这两种情形是不能适用缓刑。
二,C,如果罪犯曾因故意或过失犯罪,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因‘’主观过失‘’构成的过失犯罪,且法定刑和确定刑均在三年以下判处的,依法这种缓刑考验内所犯过失之罪仍可以适用缓刑。因为过失犯罪并非法定的不认罪丶也并非主观恶性还可能故意危害社会。因此,这种以前犯罪适用缓刑后‘’再过失犯罪‘’的可以用缓刑。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文章转自:唐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