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已经70多岁了,没有可执行的财产,这种情况可以执行他的儿女吗?假如有一天他死了该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解忧君在法院工作,一直在办理案件,也一直在参与执行。对于您的问题,我很遗憾的跟你说假如这个人没有财产,原则上是不能执行他的子女的,我说的是原则上,还有例外的。假如他死了,只能在他遗产范围内,有可能执行你的案件,我说的是有可能,因为法律规定是规定,操作起来难如上青天。接下来我会根据办案经验及司法实践,用通俗易懂的方式一一为您释疑和支招。
首先,70岁的这个老人,执行他理论上完全可以的,但是现实执行压根就不是那回事,有些回答者总是拿一些理论上的东西来回答这个问题,说的很专业,但是实践却不是那么回事。解忧君参与执行太知道怎么回事了,被执行人70岁了,法院执行起来难如上青天,你抓他吗,谁敢,搞不好死在你身边你怎么办,心脏病犯了怎么办,即便是你抓了,拘留所也不会收。你说去查他财产,我敢保证百分之九十九他都不会有财产,即便有唯一住房,怎么执行,难道给他赶出去吗,不能吧。实践中真的没有理论中说的那么理想。
接下来谈谈能否执行他的子女,原则上是不可以的。但是有一种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之诉。为什么不可以呢,很简单,冤有头债有主,谁欠你钱你去找谁,毕竟都是成年人了嘛,过去的父债子还天经地义,在法律上根本不认可,也就是说你完全可以去找那个老人要钱,你跟人家子女要不到,执行人家子女更是不可能。除非你有证据证明,这个老人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比如执行阶段将房屋过户给了他的子女,或者将财产远远低于市场价卖给了他的子女,你有证据的话都是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的,查证属实,他的转移财产的行为是会被撤销的,到时候你在申请执行这部分的财产,也是可以的。
最后,假如这个70岁的老人去世了,你只能在他遗产范围内有可能执行回来你的财产,首先有没有财产就是个大问题,即便有财产,此时是遗产了,操作起来很难的,每天执行局有大量的案子等待处理,不可能将精力全放在你身上。假如这个遗产已经继承完了,你在想拿回来那就更难了。总之难难难。再假如他光杆一条,啥都没有,那么只能自认倒霉了。真的没办法。这就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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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自:法律解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