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打款购货到公司能否将款转入实收资本做账?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需要打款购货,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兼任)把款打入公司对公账户,会计确认实收资本行不行?
答案是:可以。
这是认缴制下的产物。在实缴制时代,不会存在这种情况。实缴制,在工商注册之前,就需要先走验资程序,取得验资报告,有了验资报告,才能在工商部门注册公司。比如某公司注册资本50万,需要一次缴清注册资本,然后才能取得营业执照。虽然现在大部分公司是认缴制了,但还有一些公司的成立必须是实缴的,比如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认缴制,就是在公司章程上约定出资人,出资形式,出资期限,出资比例的一种注册形式。为了降低设立公司的门槛,鼓励创业,国家实行了认缴制。从而在股东出资上,没有以前那么大的约束。实缴制下,股东以投资款的名义把投资款打入公司公户,公司在收到出资款后,为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股东出资完成。认缴制下,股东需要将出资款同样以投资款的名义打入公司公户,就算出资完成。当然也需要防范两点风险:
投资款不能以任何名义打回股东个人账户,否则有抽逃出资的嫌疑。
公司注册成立,认缴多少资本不需要计提印花税,确认了多少实收资本却要计提缴纳印花税。
实缴的出资金额,在每年的信用信息公示时填报,可以选择公示或者不公示。在认缴制下,一个公司有没有实力,已经不能单纯的看公司的注册资本,而应该综合考虑其各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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