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还可以休产假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关于我们产假的规定,实际上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制定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并没有提到任何关于违法计划生育政策的不予发放待遇的规定。
特别保护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规定了我们产假的天数。
特别保护规定只是讲,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生育保险,就有生育保险基金报销有关医疗费和生育津贴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用人单位就应当承担相应费用,而且要保证职工生育期间的待遇不降低,按照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待遇。
产假期间的待遇,社会保险法规定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其他。如果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也就不能够享受,但是我想不明白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主要是干什么?似乎跟流产有关。
生育津贴待遇,只要生育享受产假就可以。社会保险法也没有明确违反计划生育,可不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等待遇。
上述法律法规都没有提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怎么规定的呢?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看样子表述已经很明白了,生育孩子可以享受有关生育保险待遇。国家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有相应的奖励待遇,违反计划生育法律规定就不能够享受。但是基本待遇还是可以享受的。
也就是说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还是可以享受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98天的产假以及相应的产假津贴、住院医疗费报销等待遇。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也就是说如果不遵守规定就没有延长产假的60天,男方也没有7天的护理假。
所以,生育保险是保障女职工生孩子的,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关系。不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的奖励政策,那就不可以享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