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给加班费时基本工资除以30天,请假扣钱时基本工资除以22.5违反劳动法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其实用人单位这两种算法都不对。
我们国家每年的标准工作时间是250天,真的是很巧合。一年365天,减去52个周末,再减去11个法定节假日,恰好是250天。
250天除以12个月,实际上每月的工作日只有20.83天。
不过我们在计算加班费的时候,需要用到一个“日工资”。
日工资的标准实际上并不是简单的每月工资收入除以20.83天。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年3号)文件,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也就是说折算日工资的时候,法定节假日并不能排除。
这样实际上我们日工资等于 月工资收入除以 月计薪天数
月计薪天数等于:
(365-104)÷12=21.75天
所以,用人单位的两种算法都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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