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现在还有用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档案仍然是有非常重要作用,它是人生经历的记载材料。
实际上很多人对我们的职工档案有误解,为就是我们的招用工登记材料,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职工档案材料有十大类,可以包括履历材料、自传材料、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政治历史审查材料、入党入团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职业发展档案材料、其他可供参考的有价值材料
实际上我们常说的招用人员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这些跟职工关系密切的仅仅是十大类材料中第9类中的一小部分。
不过就是这一小部分,在我们退休审核时会起重要的作用。因为,社保部门要求职工的档案材料必须跟社保系统中的就业记录相符合,防止系统错误或者弄虚作假。
尤其是外地转入人员的信息,由于目前社保系统并没有全国统一的系统管理,各地的可靠性和沟通性不强,只能依据职工档案材料作为判断标准。
另外,还有补交社保的记录,没有档案材料就根本无法证明当时补交的合法性。如果取消档案审核,这样社保征缴部门的权力就会大大增加,肯定会产生权力寻租现象。所以说,现在的档案材料仍然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就业档案材料丢失,主要是由于档案管理不善导致。这种情况下,一般要去公共就业部门,重新补办相应的就业登记材料。如果说就业和社保系统中有记录,补办就相当简单。如果是较早的档案材料没有记录,就需要查找纸质的就业备案花名册等材料,复印加盖档案部门的公章才有证明效力。要么是找用人单位原始的招用工材料。个别人员的档案材料还需要去档案馆。反正,丢失就会非常麻烦。
虽然说,职工档案应当有公共就业档案机构保管,但是不能将档案丢失的问题推卸到政府或机构身上。档案随人走,职工离职时应当及时督促用人单位给办理档案转移交接手续。不可能职工离职后,由劳动部门去督促,尤其是涉及到工作调动等问题。职工如果只顾忙自己的生活,对档案不闻不问,这样很有可能会被不规范的单位给丢失档案。万一这样的单位倒闭或注销,补办档案的责任就落到自己身上。这样各种公章资料都不存在了,可就麻烦大了。
另外,档案材料很有用,是我们人生经历的证明。虽然说年轻时,可能对各种档案材料的收集觉得没有必要,等到老年之后看看自己这一辈子的人生轨迹,还是非常感慨的。对于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这也是考察其能力的一种重要方式,有位部级干部因为档案造假直接被免职了。
未来纸质档案确实有可能被加密的电子档案替代。但是重要档案仍然会保存纸质版,因为纸质版是不可替代的档案材料。重要性就跟名作名画一样,我们不能把《蒙娜丽莎》扫描之后销毁吧?相对而言大量的职工就业档案材料,已经不时兴纸质版了。因为,这些材料社保系统完全可以互相信息沟通,进行确认。无法确认的就需要档案做佐证了。
上海等一些地区,对于灵活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已经实施了,不要职工档案就可以办理退休的情况。青岛地区对于退休前变动不大的人群,可以提前2~3个月审核档案材料,然后直接在网上办理退休了。
所以,未来档案材料的必要性仍然是存在的,不过相应的建议材料会减少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