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自己写申请离职合理吗?公司没给该员工买社保而且满三年想清退该如何补偿?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公司要求员工自己写离职申请当然不合理,员工应当怎样应对?
现实情况中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明明用人单位不想使用这个职工,还进行劝退。要求职工自己写离职申请。这是违背劳动者意愿的,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题目所说的违法情况更加严重,还没有缴纳社保,通常来讲也不会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下,首先看职工的意愿。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不需要得到经济补偿金,而是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但是一定要用人单位提出。
如果是职工本人提出,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确实职工本人也可以提出,然后再申请经济补偿金,不过只是一倍的。
采取的主要理由就是,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职工申请离职。
如果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三年时间,可以得到三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超出部分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超出半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
同时,劳动者应当像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维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补缴完毕之后,可以享受相应的失业金待遇。
另外,还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已经被浪费了。如果我们在就业一年内提出的话,双倍工资就可以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但是已经工作三年,已经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超出劳动仲裁的一年时效了。劳动监察时效是两年,应当也超过了。
所以,对于这样的违法单位最好要及早维权,如果是工作满一年,刚刚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至少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可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