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满十五年了,企业效益不好,一次性买断工龄,请问有啥利弊?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关于一次性买断工龄有什么影响呢?
一次性买断工龄,是很早以前的老说法,适用于90年代,现在都叫做解除劳动合同。
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还分三种情况:第一,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第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能领取失业金、也没有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主要有13种情况。
但是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是指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相关情形之一的,劳动者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主要情况就是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
我们单位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主要有14类情况,涵盖了劳动者失职、双重劳动关系等特殊情况。
一般来讲,只要是因企业原因,劳动合同不再续签或者解除的,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般都是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应发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额外提前30天通知职工,那么应当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这就是很多企业流行的N+1补偿模式。
但是如果与职工协商不一致,用人单位想解除可能就比较麻烦。一般需要劳动合同到期,或者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劳动部门备案后进行进行经济性裁员。这么一套程序走下来,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仍然是N个月的。
但是,相应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实际上是在单位按照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也就是2N。而且,一样没有提前30天通知职工,仍然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如题目所说的情况,协商一致的话,至少可以补偿1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协商不一致,企业走法定经济性裁员途径,一样支付15个月的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劳动者可以跟单位协商,能够得到额外赔偿的话还是比较合算的。否则,只能等待单位解除支付经济补偿金后,领取两年失业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