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应该如何实施?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延迟退休应当是“因人而异”退休年龄政策。
退休是属于我们社会保障的一种方式,目前通过参加养老保险来实现。
目前我们国家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实现退休的条件是两个:一是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二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法定退休年龄我们的法定退休年龄,实际上并没有在《社会保险法》中指出。目前依据的是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中《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进行明确的。
具体就是大家熟悉的工人女同志50岁退休,女干部55岁退休,男职工干部60岁退休。另外还有失去劳动能力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是50或者55岁,各地方不统一。详细解释非常复杂,不再赘述。
这一年龄政策,源自于1957年国家关于工人职员退休退职的一些暂行规定。可以说从建国初我们制定的退休年龄就是女同志50岁或55岁,男同志60岁。
但是大家都知道建国初我们的人均寿命只不过40来岁,现在人均预期寿命已经达到了76.4岁,很多地方已经直望80岁大关。
由于我们实行了养老保险基金供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予以解决。
养老保险基金压力目前,我们的养老金政策是属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方式。主要是通过缴费形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待遇。
实际上,这两部分养老金待遇兼具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统筹养老和个人积蓄养老的两种方式。可以说我们的养老保险第一支柱,兼具了西方第一支柱和第三支柱的作用,而且还用立法和国家资金保障着第三支柱的永续发放。这种做法的缺点就是增加了社保基金的压力。
目前,我们养老保险基金的累计结余是5万亿人民币左右,大约能够支持养老保险基金17个月左右的支出。
不要觉得非常多,我们对比一下美国的养老保险资产的规模,就让人感到心凉了。根据美国投资公司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美国的养老金资产高达29万亿美元,美国的人口只有3.27亿左右,相当于劳动年龄以上阶段的人至少有每人累积了10万美元的养老金。
如果我们也按照每个中国人积蓄10万元养老金的规模,我们的养老金的规模至少应当达到多少才算合理呢?
2018年末我国人口是13.95亿人,0~15岁的未成年人是2.486亿人。如此计算,我们养老资金的规模应当达到114.7万亿元。差额大约在110万亿人民币。而我们2018年的GDP才仅仅90万亿人民币。
所以,我们的养老保险基金压力很大。
但是,大家不要以为我们的养老金水平很低。实际上由于我们积累了第一支柱和第三支柱,按照现行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养老保险缴费40年社平工资的话,退休待遇能达到67%的社会平均工资,如果考虑到真正到手的工资只有不到85%的社平工资,实际养老金替代率能达到80%,这属于非常理想的养老金替代率了。
延迟退休年龄的构想最早延迟退休应当是2016年国家在人社部的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来,要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
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刚性不可能太大。目前社会上有一批希望延迟退休的人群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比如到达退休年龄养老保险能缴费不满15年的人群、一些国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一些工作人员等等。国家在考虑延迟退休的时候,应当首先要考虑满足这一批人的需要。
更广大的体力劳动者、失业下岗职工、不少一线的教师护士都希望提前退休。国家在2015年对女性正副处级女干部和估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年龄决定延迟至60岁,不过仍然允许根据本人申请55岁退休。这一政策,没有引起任何社会矛盾。未来相关退休年龄延迟的政策可能会范围进一步扩大。
国家也在推动一些就业困难人员辅助政策,比如灵活就业人员补贴、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等,积极帮助社会上的失业下岗职工实现就业,缓解他们要求提前退休的压力。
2018年人社部副部长汤涛在回答政协委员建议的时候,表态支持60岁以后,自愿选择退休年龄的政策。
综上所述总体来看,延迟退休政策,只不过是延迟有需要的人的退休年龄政策。不会对广大体力劳动者和失业下岗职工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