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单位有精神文明奖,这是个什么性质的奖项?公款创建人人得奖,发这个奖合适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精神文明奖,是对被授予精神文明单位的广大干部职工可以发放的一种物质奖励。
精神文明单位可以分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以及省级、市级、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各个单位或多或少的都能评上,考察的内容有很多。但是由于精神文明奖的吸引力,大家还是非常努力去创建的。
精神文明奖一般根据级别的不同,发放的奖励标准也不一样,有的地方是以一个月的工资标准为基础,乘以不同的系数。比如区级一个月的工资、市级1.5个月,省级两个月,国家级2.5个月。
也有的是具体钱数,根据职务、级别不同而发放不同。
创建一定的荣誉,肯定要需要各种人工和财力的消耗,因此额外列支一定的成本也是比较正常的事情。因此,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以后都可以申请得到相应的奖励。
其实精神文明奖,并不一定是机关事业单位的特权,对于企业来说,也可以申请精神文明单位称号,也可以发放一定的奖金。不过企业所发奖金要列入生产成本。
当然,一般国有企业会对这种荣誉称号比较重视,可以安排奖金发放。但是对于普通的民营、外资企业,一般还是要按照实际业绩和工作成绩来发放奖金的。可能就会不太偏重这一方向了。
精神文明单位,各个级别都有相应的数量限制,想要创建和保持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为了提升一些机关单位的作风和精神状态,评比精神文明单位提升大家工作积极性,可能精神文明单位的评比和奖金暂时不会取消。如果有了更好的替代考核方式,那就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