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社保应该由谁来缴纳?用人单位有义务交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关于临时工的社保问题,100%是有用人单位来承担,不过现实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一些。
按照最早的《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文件中明确提出企业招用一年以内的临时工、季节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实际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劳动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也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缴费手续。如果没有缴纳,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社保经办部门依法责令补缴社会保险时,还应当按日加收每日5/10000的滞纳金。
所以,理论上说只有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缴纳社保。
不过有一个特殊规定,那就是非全日制用工。如果是非全日制用工,不用给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生育,失业等四项保险,但必须要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很多人也把非全日制用工理解为临时工。但是,这个临时工的标准是非常苛刻的。首先,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第二,不能约定试用期。第三,按照小时工资标准结工资,工资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5日。
另外,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存在多重劳动关系,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随时解除,没有经济补偿金,没有病假待遇,加班费,年休假待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