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企业女员工50周岁退休,男员工60周岁退休?有什么依据?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现在越来越多的90后乃至00后逐步步入了工作,让他们感觉到很诧异的是,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0周岁,男职工退休年龄却是60周岁。这是什么原因呢?
关于我们的退休年龄,不得不提建国后我们建立的劳动保险制度。1951年,政务院(国务院的前身)公布并实施了《劳动保险条例》。这一《劳动保险条例》,率先在东北等工业基地进行过试点,效果非常好,受到了人们的大力欢迎。
《劳动保险条例》提出“男工人与职员年满60岁,一般工龄满25年,本企业工龄满5年者,可退职养老”。另外还提出,女工人与女职员退职养老的年龄是50岁;井下、低温、高温、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的退休年龄是,男55岁、女45岁。这实际上就是我们最早退休年龄的由来,尽管当时被称为“退职养老”。
1957年,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明确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职员年满55周岁,才可以退休。男同志退休年龄不变。这一更改首先将年满多少“岁”改为了“周岁”,然后将女职员退休年龄延后了5年。
其实我们现在都是用职工这一名称,职员几乎不用。在建国前后,人们对于职员的普通概念是“非筋肉的劳动者”。一般来讲,就是非体力劳动者或者管理、技术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等到1969年,财政部下发文件要求停止计提劳动保险基金。这样劳动保险制度就终止了,但是有关劳动保险的各项待遇,改由企业在营业外列支。也就是说企业将承担全部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待遇发放责任。当时毕竟国有企业是不允许倒闭,因此并没有多少影响。
1978年,我国出台了《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理顺混乱时期的退休制度。尤其是国家还在1980年出台了《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暂行规定》,建立了特殊的退休制度——离休。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女工人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女干部的退休年龄是55周岁。
1986年10月,我国首先在国营企业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要求新入职的职工缴纳退休养老基金。1991年,国家对全部的企业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所有职工都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退休领取养老金。但是有关退休年龄问题,我们始终是用1978年有关文件执行。
2001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布并实施。我们打破了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现在就成了女职工退休年龄是50周岁,女性管理技术岗位退休年龄是55周岁,男性退休年龄是60周岁。
实际上,为了推动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国家不断开展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并允许失业下岗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群体通过自己负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是,这些人群的身份和退休年龄确定又成了困难。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合同工,女性退休年龄是55周岁,男性是60周岁。
现在的退休年龄制度,一直都是延续这些规定来的了。至于未来,国家会不会推动延迟退休?那就需要劳动力总量的变化情况、社会就业情况、养老保险基金的供养能力、社会接受程度等多种因素来推动了。暂时,国家还没有草案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