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对未来退休年龄推迟怎么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些日子,网络铺天盖地的都是延迟退休的信息。实际上,延迟退休八字仅仅有了一撇而已,捺还没有完成呢。
按照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我们将在十四五期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
通过有关表述我们就该明白,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每年延迟几个月或者每几年延迟一年的方式来进行。如果我们最终延迟的目标是65岁,可能需要等到2040年以后了。
国家对于延迟退休的基本思路,在有关学习辅导百问,明确指出会按照小步慢走、弹性实施、强化激励的思路进行,同时实施统一规定和自愿选择相结合。
这说明未来我们的一刀切退休年龄政策将会改变,将会出现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
退休制度的由来。退休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本就是两个制度,但是由于养老制度改革而不得不衔接起来。
1951年国家通过《劳动保险条例》建立了退职养老制度。1957年国家通过《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第一次真正明确出退休这一名词。
1978年《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有关退休待遇和退休年龄,相应的退休年龄规定一直延续执行至今。
当时的退休待遇,一般跟退休前本人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相挂钩,一般是50%~70%,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提升为60%~90%。
退休待遇按照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负担(劳动保险制度1969年终止),企业是由企业行政方负担,机关事业单位当然是由国家财政承担。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的退休年龄。目前我们退休年龄建立的基础,是1978年基于建国初人均预期寿命不足50岁的背景下设计的,近70年来没有改变过。而且,当时根本没有养老保险制度,也没有考虑到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问题。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国家明确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同缴费。比如说,上山下乡时间、需要安置工作的军人的军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国有企业固定工的连续工龄、机关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等等。另外,对于参保人员去世后还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这都是之前退休制度的规定。
所以,养老保险制度并不是从零开始建立的,而是继承了退休制度的很多规定。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2001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明确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女性农民合同工,退休年龄为55周岁。不过个别地区由于复杂原因,仍然执行50岁退休的规定。这实际上是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第一次完善有关退休年龄政策。
2014年,国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后确定的养老金领取年龄,男女都是60周岁。
2015年,中组部明确机关事业单位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不过也可以根据本人申请55岁自愿退休,这也是弹性退休的尝试和实践。
总体来看,我觉得未来暂时不需要担忧延迟退休。一方面有弹性退休做保障,另一方面短时间内退休年龄也扬长不了几岁。不过国家还会强化延迟退休的激励政策,对于选择晚退休的人群和接受老年职工就业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养老金或者其他待遇激励,相信越来越多的人会支持并选择延迟退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