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据说有人每月被扣30元,这是怎么回事?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个问题不要担心,是天津市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一类政策调整,不是全国普遍的政策。
天津市的退休人员,大多数都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实际上我们国家的职工医疗保障分为两个层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一般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
2019年,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关于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意见》,明确改革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有关大病医保不再由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而改由医疗保障部门统筹管理支付。
不过大额医疗救助费(大病医保)并不是免费的,是需要个人缴纳的。在职人员每季度第一个月缴纳21元,其余月份缴纳22元(单位职工由用人单位在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退休人员每月缴纳30元(由社保部门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中代扣代缴)。
过去的时候,都是每年1~4月份每月扣除90元,合计360元。现在平均到每月以后,每月扣缴30元。这也是社会保险费的征缴移交税务部门以后的新变化。
大病医保报销的范围,主要指的是参保人住院后费用在6万元以上的部分。6万元以下的部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承担;6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天津市的报销比例,退休人员是起付线以上至12万元以下部分报销90%;12万元以上至45万元报销80%。因此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对于退休老人还是非常重要的。
其实,全国其他地方也是有相应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缴纳。像北京市是每月三元,青岛市每月5元,但是都是每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缴纳。
天津市的情况比较特殊,主要原因是由于当地职工保险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另一类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没有医保个人账户就无法扣费了,因此为了统一起见,从个人养老金中扣除也是正常的选择。
我国的医疗保险目前各个地方都是有自己的规定,大多数地方只是地级行政区域统筹,全国还没有实现统筹的规划。相信随着时代的发展,全国统筹的不断推进,会有统一的管理政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