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退休金每月扣发30元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是的,天津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从2021年开始每月扣30元作为大病医疗救助缴费。
出现这个情况的原因比较复杂,是多种情况综合到一起的因素。
2019年,天津市出台了《关于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意见》,明确提升有关职工医疗报销的待遇。同时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待遇进行了完善。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不再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而是直接有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进行统筹管理,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模式。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完善以后,一个医疗保障年度内,起付线至6万元以内的部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从这个时候开始,职工医保的大额医疗救助费就上调至了一年360元,不过都是每年头4个月缴费,每月扣90元。
2020年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移交了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对于职工医保的大额医保救助费征缴工作进行了完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85 号),对于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费缴费政策进行了明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但应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并可继续享受职工医保等有关待遇。”
有关大病医疗救助费,开始直接从个人每月发放的养老金中扣除30元,一年还是360元。这样也避免了集中扣费,影响退休老人养老待遇的情况。这样对于当年退休的人员,也能够更好的做好衔接。
职工医保的大额医保救助费,实际上各个地区都有。一般也称为大病医疗保险费。像北京市每月只有三元,青岛市每月是五元。有关待遇实际上都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外,进行额外的医保报销,以减轻大病职工的医保负担。
其实,像青岛是直接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天津市的职工医保分为两个档次,一种是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另一种是没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低)。这种情况下,天津就没有条件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了,只能从养老金中统一扣除。
总体来说,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家也是高度重视的,不可能无缘无故的随意扣除。拥有一份职工医保大额救助保障,对于老年人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年纪越大得大病的概率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