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有怎样的调整?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黑龙江省的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是这样:
继续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的,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来进行。
定额调整部分,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比上年度的40元降低了5元。
按缴费年限调整,是缴费年限没满一年基本养老金增加1.6元,比上年度的两元降低了0.4元。
按养老金水平挂钩,是按照本人2020年基本养老金的0.97%进行增加,比上年度上涨了0.18个百分点。
倾斜调整部分,对高龄老人倾斜,对于在2020年12月底年满70周岁(不满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0元。对于8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调整标准和去年一样。
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倾斜照顾,艰苦边远1、2、3类地区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额外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10元、15元。调整标准和去年一样。
总体来说,由于去年的总体上调幅度是按照每人每月基本养老金的5%增加,而今年只有4.5%,确实调整额度上会有一定的变化。但调整方式还是那样几种。
相对而言,黑龙江、吉林、辽宁的养老金调整方案都差不多。吉林省更加注重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辽宁省定额增加的标准更高一些。
如果一个退休老人基本养老金2500元,缴费年限35年,在黑龙江省能够定额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按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56元,按养老金水平增加基本养老金24.25元,如果没有艰苦边远地区和高龄老人的倾斜照顾,可以增加基本养老金115.25元,增幅为4.61%。
如果是吉林省退休,定额调整部分为36元,按缴费年限调整部分为25+2.2*5+3.6*5=54元,按养老金水平增加25元,合计增加115元,养老金增幅为4.6%,跟黑龙江省差不多的。
如果是辽宁省退休,定额调整部分为54元,按缴费年限调整为55元,按养老金比例调整为15元,合计增加124元,总体调整幅度接近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