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交养老保险,每个地方都不一样呢?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很多人觉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全国统一的,应当有全国统一的缴费和待遇模式。可现实却不是如此。
我们的养老保险制度,最初是在1991年全面建立起来。1991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对国有企业职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城镇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原先是没有退休制度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各地才陆续出台了方案,将其纳入了养老保险。
文件中明确提出,“考虑到各地区和企业的情况不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的统一政策,对职工养老保险作出具体规定,允许不同地区、企业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
最初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是以较小的行政区,主要是市县统筹为主。养老保险的缴费,一般是以当地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毕竟最初养老保险缴费都是国有企业)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
可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特别是东北等一些地区人口流出较多,而像广东浙江等一些地区年轻人流入较多。这样,各地的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也越来越不平衡。
近年来,国家逐渐推动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2018年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2020年调剂比例提高到4%,基金调剂规模为7,400亿元。
2020年底,我国实现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移交税务部门。实现了省级统筹以后,每一个省级区域的社保基数缴费上下限就统一了。
各省从2019年5月开始都是按照上一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社会平均工资为基础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比例也是基本统一,职工本人承担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承担16%。
按照十四五规划,我国将在十四五期间建立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企业职工的缴费和待遇有望全国统一。
所以,现在确实依然存在很多地方养老保险缴费不同的情况,但是未来会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