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归社区管理以后,单位发的养老金会取消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种情况,肯定是不会的。退休人员移交街道社区管理,不会影响退休人员的有关待遇。
从2019年开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主要是针对部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仍然由原单位管理的问题进行改革。这样主要是为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减轻国有企业负担,有关移交工作要求2020年底之前完成。
实际上,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前,我们的退休待遇一般只有国有企业的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才能够享受。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有一些单位发给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并没有纳入社会统筹,而是仍然是由用人单位发放。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以后,实际上其提供的养老金待遇达不到原先的退休待遇水平。为了做好衔接,一些国有企业会由企业继续补发相应的退休待遇差额。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统筹内发放的养老金直接转移由社保基金发放即可,统筹外发放的养老待遇问题也必须要设法解决。
在指导意见中,国家设立的要求是“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统筹兼顾、逐步消化。”国有企业退休老人的统筹外费用,国有企业可一次性计提,按现有的方式发放。也可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企业与退休人员协商一致参考城市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一次性支付。
对于新退休的职工,要通过逐渐减少统筹外费用,可以设立一定的过渡期,过渡一般不超过三年。期满后,按照企业所在地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应该发放的待遇可以一次性支付,但是企业不再发放统筹外费用。
所以,安心好了,移交社区管理不会影响老人的养老金待遇。另外退休人员原先享受的补充医疗保险、医疗互助帮困等相关待遇,仍然由移交企业,按照原时间、原渠道、原标准予以保障。
总体来说,由于社会化管理是就近管理,生活和服务上是更加方便的,特别是一些外地居住的老人。对于原先专属于退休老人的服务场所、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也都是要无偿划转给街道社区,所以一般来说正常生活和服务不会受到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