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给我交社保,现在月养老金1500,我想都攒着留给儿子行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这肯定是不合适的。
按照《民法典》中有关继承的规定,子女有同等的继承权力。养老金都攒下来,去世以后有关待遇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按人头分。第一顺位继承人主要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当然个人也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全部留给儿子,不过道理上也是说不过去的。
近年来,由于社保缴费基数的不断提高,缴纳社保的钱数也在攀升,有一些人是通过借钱的方式,来缴纳的社保,然后领取养老金的。毕竟老了以后有一份养老金更重要一些。
这种借钱的方式的话,如果老人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借款人如果催促偿还借款,应当只给老人留下基本生活费以后,多余的部分全部偿还借款。老人去世以后应当首先将其遗产用于偿还借款,然后才能由继承人继承。
不过参保人的遗属待遇不属于遗产是不能继承的,主要指的是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部分待遇实际上是按用途和人头分。丧葬补助金用于安葬老人的费用,现在是两个月的上年度该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像山东省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4元,丧葬补助金是7000多元的。剩余部分才可以按人头分。一次性抚恤金,主要是抚恤其遗属的一部分待遇,是按人头分的。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月数发放9~24个月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9个月。
女儿给父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话,几乎可以断定是不会打借条,但最起码基本的公平应该存在,毕竟子女在赡养父母的义务方面也是人人平等的。在父母能够保障基本生活的条件下,应当“偿还”女儿缴纳的这些钱。实际上每月养老金1500元居然能全部攒下来,说实话真的基本生活还是有保障的。否则很容易产生家庭矛盾。
确实还有一些地区重男轻女的情况多一些,不过还是建议以家庭和睦为主。父母尽量一碗水端平。
建议的话,首先把女儿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成借款,用每月的养老金进行偿还。偿还完毕以后,如何支出就是父母的权力了。
说实话,现在缴纳社会保险负担也不小,最起码也得十几万的支出,前些年缴费也得近10万。有这样孝顺的女儿,父母怎能忍心这样对待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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