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苹果市值1万亿美元,A股总市值6万亿美元,A股大约等于6个苹果”的说法?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苹果市值超万亿美元,可喜可贺也具有科技公司里程碑式的意义。但是,用苹果公司总市值的几倍来比喻我国股票市场总市值是极为不准确的。为什么?
一、苹果公司总市值代表的一家企业而非总体市场,而一个经济体的股票市场运行存在与公司运营实质性的区别,不能混淆诋毁经济体股票市场为所在人民所带来的成长与发展。
二、要按照我国股票市场总市值相当于6个苹果公司总市值1万亿美元的说法,那么日本也是如此。还有更多的国家连6个苹果公司的市值都没有。
三、美国股票市场30万亿美元的总市值,也不过30家苹果公司的总市值。既然要以苹果公司为基础计算各个经济体的苹果公司数量倍数,那么全都用苹果公司市值为基础。作为世界股票市值最大的美国,发展股票市场悠久,可总市值也仅仅为30家苹果公司的市值。
四、股票市场的头部市值最大的企业往往市值最大,不能代表整个股票市场环境。我国市值最大的五家上市公司:工商银行、中国石油、农业银行、贵州茅台、中国银行,其五家企业的流通A股的总市值5.5万亿,而我国股票市场的总市值为48万亿。美股也是如此,头部市值巨大,而剩余的上市公司仍处于发展阶段之中。所以不能以头部上市公司为计算方式,存在很大的差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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