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酒喝多了,女孩送我回家发生关系,我能告她强奸我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河北有一男子,19岁,高考结束后,到饭店打工。有一花枝招展的30岁女子,约他打牌。当他到达女子处时,发现还有两个美女。就这样,他和3个女人一起打牌,这三个女人,在他上厕所的时候,个女子下春药到他水杯里,然后,他喝下饮料后,被三个女人折磨了3个小时,最后直接晕倒,三个女子把他送到医院,但是,由于长期充血,从此永远丧失了男人应有的能力。后来,他把3个女人告到法院。但是,法院根据我国的法律,认为他没有被强奸。因为,在我国的《刑法》里,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这个案例里,3个女人并没有用暴力强迫他,是他喝了药以后的行为,他也不是女人。他律师又以致伤为由,告3个女人人身伤害罪。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是强奸?根据我国的法律,只有男人胁迫女性进行性交才算经强奸,女人强迫男性进行性交是不算强奸的。
当然,胁迫不仅指的是力量上的胁迫,有时也是精神上的胁迫,比如以威胁杀死家人为由,强迫妇女进行性交,也属于强奸。
题主,你提的这个问题,你可以告她强奸你,但是,能不能告倒她,就看你的能力;你能不能告得赢她,那就要看法律。
你要告她,首先就要有告的能力。你得报案,拿到相关的证据,比如相关的影像资料、精斑等作为证据,然后到法院,走正常的程序告她好了。这就要求你要有口头表达能力和书面表达能力等,另外,你也要有行走能力,要走到法院去告她。
告不告得赢她,这就要看法律了。根据我国的《刑法》等有关法律,依我看,你是赢不了的。你有相关的她强迫你进行性交的证据吗?你是女人吗?!
另外,从生理的角度来说,如果你不愿意,她是很难完成强奸这个过程的。
所以,我建议你,不要得了便宜还卖乖。你告她,是双败。你不可能从她那里得到什么好处,只有让更多的人知道你曾经和她有过龌龊的往事,这对你今后来说,是不有利的。
如果你想通过告她,从而得到一笔钱,那你也就别想了。因为,如果真的是判了强奸罪,也只是她坐牢,不会对你进行经济上的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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