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接近10年,现在得了癌症,公司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该如何赔经济补偿金?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如果这个症状确定和公司的工作没有关联,那么就属于“员工患病”的情形。
首先,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享受病假医疗期待遇。
一、工作不到10年,最长可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
二、在病假医疗期间,公司应当按照你工资的60%支付医疗期工资,同时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在医疗期内,公司不得轻易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在6个月医疗期满后,公司可以这样做。
一、在病假医疗期满后,先看是否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如果可以,那么就继续上班。
二、如果不能从事原岗位,那么公司应当调岗至能从事的岗位。
三、如果不能从事公司的任何岗位,那么公司可以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工作年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接近10年,应当是10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还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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