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加班4小时如何取证?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对于这个问题,虽然看似证据充足,但从实际案件裁决的角度,实际还有很多问题没明确。
先分析下关键点。首先,你括号里说的“举证倒置"没有任何意义,公司举证你会认吗?公司会傻到主动提供对你有利的证据吗?比如你说打卡记录是8:00-20:00,那公司举证的是8:00-16:00,你会认可吗?最后还不是要你自己来举证吗?
一、是在某餐饮公司工作。虽然早晚打卡时间是8:00-20:00,但中间休息吃饭多少时间还得明确下。虽然不知道您的岗位是什么,但如果是门面店,一些餐饮公司上班是三班倒,在用餐高峰期时其中两个班次有部分时间重合。
二、劳动合同约定的8小时工资,这个没问题,可以固定加班费计算基数是2600元。
三、打卡记录12小时,是否有效,一是看打卡记录能否证明来源是公司,二是打卡记录并不能证明是公司特意安排的。
四、摄像记录,也不一定能证明加班有效,具体看下文。
五、工作记录,这个得看是什么样的记录,是否有公司的痕迹,这个是最关键的,也最有机会证明加班是公司的安排。
这多出的4个小时加班怎样才算有效加班?不要以为每天上班超过8小时了,公司就一定得给加班费!虽然看到这个话很多人会生气,凭什么!如果照这么说,我搬一张床睡在公司,然后打卡,那公司是不是要给我24小时的工资和加班费呢?很明显不是!
但我们得从显示角度出发,所以以下几点是关键!
一、公司制度怎么规定的,是否有规定加班要经过公司的批准和审批?这个条款是非常关键,大部分公司制度上都有这条,就是为了防止混加班的情况出现,这也是996公司的手法!公司只对经过公司审批的加班负责,未经公司审批的加班无效,员工如果来那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二、即便加班经过公司的审批,你还得证明你有按照批准的时间打卡上班。(打卡记录的有效性就非常关键)
三、如果公司没有相关的制度,那么只要能证明打卡记录有效即可。但这也不容易,一般打卡记录是电子记录,也有有纸卡的,但重点看能否证明是公司的。比如盖章、签字等,否则公司也可以不认可。
您这个案子的风险提示如下!一、打卡记录如果是电子档,那基本没什么效果,因为公司肯定不认可,说你是自己编造的。除非有公司签字或盖章的考勤记录。
二、摄像记录,只能证明你到过现场,你不可能每天加班的4小时,就拍摄4小时录像吧!所以最多证明你到过工作地点,再退一步说,你拍摄的时间能证明加班事实,那么4个小时你拍摄了多少分钟?公司可能只需要支付你拍摄时间的加班费。
三、工作记录。工作记录不知道是纸质的还是信息类的。如果是纸质的,主要看有没有上级领导的签字,如果有领导的签字,那么可以证明。如果是信息的,能证明是公司安排你加班的也行。但这里有个问题,这个写工作记录,你能证明每天4小时的加班吗?有的也许只能证明2个小时,有的只能证明一个小时。
四、你可以要求公司提供证据,不过你自己一样得准备证据,做好质证的准备,毕竟公司肯定会有所动作。
五、关键是看下工作有没有关于加班审批的制度,这是最关键的。
总的来说,你的风险就是,能够证明加班是有效加班,就算能够证明加班是有效加班,但是否能证明每天有4个小时加班。证明加班费可以说是劳动仲裁中相对比较难的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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