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公司上班8年多,已经签过第三次合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你好,我从事工厂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十余年,如果工作8年了,被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有多少赔偿?这个我们需要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是什么!
按道理来说,已经签过三次劳动合同,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但公司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以下几种情形来分析。
属于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如果公司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条款来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那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公司以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需支付你任何赔偿。当然公司如果想以这条为理由辞退你,那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才行。
1、公司得有你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实证据;
2、公司得有有效的规章制度条款,而且要经过民主制定程序,经过公示或送达给你。
二、以你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不续签而终止劳动合同。
原则上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时,你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你已经签订了固定期限的,那也生效。除非你在第三次劳动合同到期前,书面要求公司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公司一样有权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
这个时候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8年多,那么就是8.5个月或9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超过8年的部分,在6个月以内的,则算0.5个月,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则算1个月)
三、以你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因此而解除你的劳动合同。
公司如果通过考核或其他方式,证明你不胜任当前岗位,在对你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再次证明你不能胜任工作,那么公司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
这个时候,公司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你,也就是N+1的情形,那么就是8.5+1或9.5+1,也就是9.5个月或者1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公司比较任性,无缘无故就是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任何证据来证明,那么公司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你赔偿金,这个相当于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我们所说的2N的情形,因为经济补偿金N是8.5个月或9个月,那么此时公司要支付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就是17个月或18个月的工资。
总而言之,我们根据实际情况赶紧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劳动合同时必须的,另外工资条、工资发放记录、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等,都要准备好。如果公司不支付补偿金等,我们只能通过劳动仲裁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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