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争议中,遇到员工劳动碰瓷该如何应对?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首先,对于这个所谓的观点持质疑态度!很多企业都没搞清楚碰瓷的性质,就直接就说员工劳动碰瓷,感觉有点奇葩。而且说企业是弱者,即便如今,也没看出来企业弱在哪里!堂而皇之的把不遵守劳动法说成自己是“弱者”,有点贻笑大方了!就像上面说的“随着人们法律知识普及,维权意识增强,企业反而成为‘弱者’”,这话不是自己打自己脸吗?这潜台词就是,如果员工不懂法、维权意识不强,公司就可以肆无忌惮的侵害员工的劳动权益,而且不用怕,现在员工懂法了,公司侵害员工权益没那么方便了!所以公司就成为“弱者”了?能讲点武德吗?
碰瓷,一方故意,被碰一方无心才成立!很明显公司也是故意的!查查字典就知道,碰瓷来源于古玩行业的个别人在摊位上摆卖古董时,常常把易碎裂的瓷器往路中央摆放,专等路人不小心碰坏,他们便可以借机要求赔偿。
可以看到,被碰瓷的一方,根本不清楚这个瓷器、是无心造成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碰瓷的叫法才成立。
而众多公司企业是无心的吗?如果说公司口中说的所谓的这些员工作为“劳动碰瓷”方,那么“瓷器”就相当于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公司作为“被碰瓷方”,难道是不清楚、无心的吗?恰恰不是,公司非常清楚《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社保相关法律法规,但公司就故意不去完善和执行!
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为什么不依法缴纳社保?这一切都是以侵害那些默默承受的在职员工的劳动权益为前提的,刚好有一个员工敢于站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怎么就变成”碰瓷“了?那公司无所顾忌损害劳动着权益时候,算碰瓷吗?
与其说员工“劳动碰瓷”,不如说是公司“职业碰瓷”!公司口头调岗、口头降薪、口头辞职、不给加班费、强行不让员工进入公司上班、不缴纳社保等等用于“碰瓷”的套路,然后又想办法以各种公司制造的理由辞退员工,玩弄了多少员工?还有很多国企,违法利用劳务派遣把员工转来转去,以达到规避员工工龄的目的。
这恰恰符合了碰瓷的定义!公司已经是主观上故意不遵守《劳动合同法》,而且钻各种法律的空子,玩各种套路、挖各种坑来让员工跳,反而很多员工却根本不清楚公司的套路,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莫名其妙的被侵害了。
公司有专门的HR,甚至有律师,是他们不懂法吗?很明显不是,他们想玩套路!劳动争议案件相比其他案件实际上要简单很多了,连一个员工都能看出一家公司在这一块的问题和漏洞,都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难道一个拥有HR甚至律师的公司,自己能不知道?公司是弱者?很明显不是!
看看以下这些套路,就知道为何公司迟迟不愿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了!
一、无故克扣工资、罚款。反正员工数量多,大部分都默不作声,公司扣点钱多爽!几年内才出现一个员工因此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二、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份、不买社保、工资发现金。这样公司就可以随意套路员工了,员工想去申请劳动仲裁?估计员工连劳动关系都证明不了。
三、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公司这么多员工不缴纳社保,一年节省不少钱,就算没两年有一个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公司也赚了!
四、最关键的,公司不遵守劳动合同法又能怎么样?有几家公司被劳动监察大队处罚过呀?不痛不痒,从员工身上克扣的,比劳动监察大队处罚的多多了!而且即便员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也基本没啥问题。这个时候公司“弱”吗,估计不知道多嚣张!
幸好现在有劳动仲裁能帮员工,不然单个的员工真的没办法维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
《劳动合同法》、社保这些方面都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公司做到这些根本就没有难度,而且这些做好了,就不相信有那个员工还能够“劳动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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