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签协议放弃社保,离职后能否要求单位补偿?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一说到员工签了放弃社保的协议,很多人马上就会说,这个协议是违法的,签了是无效的!这话其实只说对了一半,因为无效主要是针对缴纳社保这一块。原则上一个协议的部分条款无效,并不代表协议整体无效,而员工放弃缴纳社保协议中,关于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只是其中的某一个条款。
也就是说,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主要涉及到以下两个方面的权益,因此我们也需要分开来判断其有效性。
一、放弃缴纳社保,这个肯定无效大部分朋友说的违法无效,就是针对这一点,因为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律强制的义务,不会因为书面约定而免除公司的人。因此即便员工签字了,后续一样可以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这个公司是躲不掉的。
一般公司让员工签订放弃缴纳社保协议时,除了放弃缴纳社保本身的条款外,实际上还会约定其他的条款。
比如“本人知晓缴纳社保的相关规定以及未缴纳社保的所有后果,并自愿放弃追究公司因未缴纳社保的一切法律责任,且承诺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放弃与此相关的任何相关权益。”
如果有类似的条款,甚至更详细的约定,那么在劳动仲裁时,就会出现如下问题。
1、以“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主张经济补偿金,一般不会得到支持。因为会被认定有违诚信!
2、补缴社保时产生的滞纳金,本该全部由公司承担,但如果公司提出异议,可能员工需要承担一半的滞纳金。
不过现实状况是,员工在入职时根本没有话语权,根本无权拒绝签订这个协议,不签就无法入职,签了以后就被动。所以,我们在签这个协议时,一定要考虑清楚。
文章来源:网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