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被辞退,发放的N+1补偿金,是基本工资,还是税前实发工资?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对于公司辞退员工发放的N+1补偿金,既不是基本工资,也不是实发工资,而是应发工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而且对于这个应发工资的算法,有个别城市还有所不同。
N+1实际上要分开来看,其中“N”和“1”的算法也是不同的,“N”就是我们所说的经济补偿金,“1”就是公司为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而这个“1”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有,只有三种情况才有。
N的经济补偿金算法,到底是怎么样的?实际上大部分城市,对于经济补偿金的算法就是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也就是在扣除社保公积金个人费用、个税、水电费等之前的工资。举个例子,员工的应发工资是5500元,工资结构是3000元基本工资+1500元补助+1000元加班费,但扣个税8元,社保扣440元,公积金扣275,住宿水电费扣200元,那么实发工资就是4577元。而算经济补偿金时,是按照应发工资5500元来算平均值。
而少部分城市,却有特别的规定,比如上海市,算经济补偿金时,不包括加班费。那么按照上面3000元基本工资+1500元补助+1000元加班费来算,那么只能算4500元作为经济补偿金的基数。
另外还有一个争议,就是每月发的奖金、提成、绩效工资,以及年终奖,到底算不算在内?其实这个比较简单,只要是按月发的,都要算在内,但如果是年底一次性发的年终奖,则不算内。
N+1中的“1”到底怎么算?对于这个,也就是没提前30天通知的代通知金,很多员工,包括公司都存在误区,认为也是按照最近12个月的平均应发工资来算,实际上并非如此。这个“1”是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上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来计算,所以千万不要搞错了。
而这个“1”的代通知金,千万不要认为只要是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要支付,实际上只有三种情况才有。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公司的任何工作;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未能就变更协商达成一致的。
总的来说,N+1的补偿,我们一定要搞清楚,既不多要,但也不能被忽悠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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