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无儿无女,无工作无劳动能力,老了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在此之前,我已几次回答过此类问题了。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简单回答这个问题。
从题主的问题可以看出:
1、无劳动能力、无工作。对一部分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人来说:无劳动能力是必然的。身体的残疾程度轻一点,多少有点劳动力;再严重一点,就彻底没有了;最怕的是不但没有劳动力,还没有了生活自理能力,则必须有人照护。没有劳动力了,自然就没有了收入,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工作,对有劳动能力的人才有意义,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来说,毫无意义,不去说他。概括一下,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
2、无儿无女。儿女对老人来说,既是生活的希望,又是生活中快乐和烦恼的来源。抚养他们长大是为人父母的法定责任,相应地到父母年老时,儿女也要赡养父母,给他们养老送终。无儿无女的人,用法律语言表述,就是无法定赡养人。
以上两点加以综合,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即标准的“三无人员”。
对这种“三无人员”,按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只有两个处理办法:
1、在未达到60周岁之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低保金以维持日常生活;如果低保金还无法解决生活困难,还可以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如果属于重度残疾人,还可以同时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至于低保类别、残疾人两项补贴要根据本人具体的残疾程度来确定,切忌生搬硬套政策规定。
另外,要重点强调的是:如本人属精神或智力重度残疾人,则不受是否达到60周岁这一限制,直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
2、如果达到60周岁。在取消低保待遇和生活、护理补贴之后,直接纳入特困人员供养,发放供养金;同时可根据生活自理能力的具体情况,发给相应等级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最后,重申一下:特困人员供养补贴标准要高于一类低保标准大约30%。题主所说的“老了”,就是是否达到了60周岁这一法定标准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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