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低保被取消了怎么办?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一、目前我国低保人口的变化趋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8年底,我国总人口139538万人。据民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数据:2018年第四季度,我国城市低保人数为1008万人,农村低保人数3519.7万人,合计总人数为4527.7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3.24%;2019年第一季度,分别为974.9万人、3495.5万人,总人数4470.4万人,占3.20%;2019年第二季度,分别为917.1万人、3397.9万人,总人数4315万人,占3.09%。这是全国各省、市当期最新的实际执行结果。
顺便补充一点资料:从2018年第四季度起,连续三个季度的全国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分别为454.7万人、449.6万人、445.1万人,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为0.326%、0.322%、0.319%。也就是说:特困人员总人数,大约为低保户总人数的1/10。
从连续三个季度的数据可以看出:1、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人数,都呈现明显的下降趋势;2、占比在3%左右。也就是说:在全国范围内平均,大约31-32人中才有一人为低保户。3、这个数据显示,除一部分困难省市的低保覆盖面比较高之外,大多数省市的低保面已经很低了,在1.5%-2%左右的很多。换句话说: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一个家庭要通过申请,被批准成为低保户,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原因也很简单:随着全国扶贫攻坚任务接近于完成,城乡贫困人口大幅度下降,相应地享受低保待遇的人数也在逐步下降,比倒己经很低了。现在的大部分低保户,多为因重度残疾、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的、基本上是属于自身无法脱贫的兜底保障户了。这个结论是非常重要的,他预示着:在以后的岁月中,一个家庭如果没有严重影响取得收入的很特殊的情况,想申请纳入低保,舒舒服服地过困难的日子,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低保被取消的大致原因分析不论是城市低保,还是农村低保,其基本的政策要求是一致的,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确定的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政府确定的认定标准。从收入角度看,因病、因残造成的无劳动能力或劳动能力受限,导致无法取得收入。从支出的角度看,因病、因学造成的大额支出,也会拉低家庭人均收入。事实上,能影响到收入和支出,最终导致人均收入低的因素是很多的。在此情况下,可以申请纳入低保。相反,能增加收入、降低大额支出的因素,其结果是人均收入的提高。例如,孩子大学毕业参加工作,重大疾病彻底治愈,恢复健康参加劳动。出现这类情况当然即可取消低保待遇。
从家庭财产的角度讲,超过当地政府确定的标准,即可取消低保待遇。如家庭购买小轿车、经营注册企业、近期购买商品房、有大额银行存款,家庭成员中有公职人员等,都可以取消低保。总之一句话:正常来说,取消低保待遇,代表家庭经济条件变好,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毫无疑问,这是好事呀!毕竟靠低保金维持生计,确非长久之计啊!
当然还有其他可能,如家庭情况并没有大的变化,但低保被取消了。一般来说,有两种可能:1、低保指标被压缩,原来的低保户中情况相对好一点的对象,就只能被取消。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毕竟低保金来源于财政拨款,民政部门只负责发放资金,对此毫无办法。2、人为因素,如低保户得罪了相关工作人员,导致低保被取消。虽然此类情况并不多,但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
三、低保被取消了怎么办?按照规定,取消低保待遇,应该由乡镇人民政府通过书面方式通知该家庭,并说明理由。这是非常关键的步骤。如果家庭条件确实变好了,就坦然接收,从此一心一意谋求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争取勤劳致富奔小康。如果家庭条件并未发生大的变化,就应该与村委会(社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时联系,弄清楚取消低保的真正原因。在此基础上,如果属于情况好一些的低保户,就必须接受现实。如果家中情况很不好,如有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或者供养几个大学生,就应该与村、乡镇两级负责人沟通,力争恢复低保待遇,否则生活无法维持。如果有人暗中使坏,专门整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甚至县级民政部门反映、举报。
这里再强调一次:随着脱贫攻坚战接近尾声,低保覆盖面逐年持续下降,家中无特殊困难和问题,要纳入低保,难度会越来越大,这就是现实。因此,建议被取消低保的朋友们,在处理自已的低保问题时,尽可能的客观一些,公正一些,千万别太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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