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新农合保险五年了,现在单位又交社保了,新农合现在停交,以前交的新农合费用能退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以前交了五年城乡居民医保,说明两个问题:1、你以前是城镇无业居民,或者是农村居民,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固定收入,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现在你到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单位工作了,由你和单位共同负担,交费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并且是强制参保。这个过程说明:你己经工作了。2、城乡居民医保的特点是缴费一年,参保一年,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一年,仅此而已。当然,没有缴费参保,自然不能享受报销待遇。
其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什么意思呢?
从资金来源上讲,由所有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来源方向的资金,汇集到一起,就是本统筹层次(一般为地级市,但也有县一级的)一年内的吃药看病钱,全部交存到当地财政部门的专用帐户,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管,这叫城乡居民医保基金。
从基金的支出方面讲,就是当年汇集起来的基金,当年全部用于给疾病患者报销医疗费用,使病人尽可能少自掏腰包。政策要求:当年基金,当地全部用完,只要能保证每一位患者享受到政策规定的、公平的报销待遇即可,不允许有大额结余。结余多了,自然应该报销的就只能少报一些。即使有结余,只允许有很少的一点。说到底:之所以规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让病人享受到尽可能多的报销额度,尽可能地减少自付资金数量。这就是政府补助巨额资金推行社会保险的真正目的,让老百姓病有所医,并尽可能少花钱,防止因病致贫。
再次,要搞清楚政府设立社会保险的目的。很清楚,在一年之内,真正吃药看病甚至住院治疗的人毕竟是少数人,最多不会超过15%的人。那么,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但自已没吃药看病、住院的人交的钱去了哪里呢?一句话:全部用于给病人报销了,并且不能有结余。这也就是保险的真正社会价值所在:等于没病的人缴的钱补助患病的人,多数人补助少数人。即十人、百人甚至千人抬一人,所谓的众人拾柴火焰高啊!
稍微把时间拉长一点,可能的情况是:今年大家抬我,明年大家抬你,后年大家抬他,依次循环往复,不断延续下去。毕竟,没人知道自已什么时候得病,谁也不敢说自已不得病啊!每个参保人都交些钱,但通过报销让病人能负担得起,不至于因病而倾家荡产。而参保人的个人缴费,还不到政府补助的一半呀!例如,2019年,个人缴费的最低标准220元,政府补助490元;2020年,个人250元,政府补助520元。
有的人一张口说城乡居民医保是坑啊、是骗局啊,你见过哪里的政府贴上巨额资金挖坑让你跳,贴上钱搞骗局?人确实不能太私心了。现在,供个大学生一年几万元,买个房子随便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元,为自已身体健康交个政府贴大头的医疗保险,如此地口不择言,是不是太过分了呢?确实是不可思议!
保险就是保险,必须明白保险的真正意义。不能把缴费参保所缴的钱,当成银行存款,我的就是我的,你的就是你的,互相之间还不能用,那还叫保险吗?如果真是这样,自已负担自已的医疗费用得了,还用得着政府贴上巨资搞社会保险吗?现代社会,思想观念也要跟上时代潮流,别一本正经地闹笑话。如果是银行存款,你去银行办理好了,根本就不需要专门设立医疗保障局另搞一套啊!
最后,以前交的城乡居民医保能退吗?可以肯定地说:不能退,绝对不可能退,也无钱可退。1、在城乡居民医保的具体运作上,一般是上一年度第四季度开始交当年的参保金。到了当年,确定了参保人数,相应地政府补助资金划转到位,当年的基金数额就定死了,在确定报销政策时也以此为据,当然不允许出现中途退保的事。否则,基金总数处于不断变动之中,怎样确定报销比例呢?2、当年的基金当年全部通过报销病人的医疗费用使用完了,哪有钱给你退保呢?况且年度之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金额都不一样,又怎么退呢?从根本上讲:保险都是有时间期限的,哪有过了期限还要求退保一说呢?别开国际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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