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住院10天就必须办理出院手续吗?医生说是新医保中心的规定,真是这样的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谈一下我了解的情况。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国推开以后,我国居民病有所医的情况大为好转,好多经济条件差一点的居民能看得起病了,医院的医疗收入节节攀升就是明证。
对于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居民来说,个人交费从刚开始时每人每年10元,增加到2020年的最低标准250元,相应地,国家财政每人每年定额补助也涨到了520元。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两个来源渠道的资金汇集成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上缴到当地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直接监管。这就是一年之内一个统筹地区的看病钱。如何即节约又有效地用好这些资金,就是当地医疗保障部门的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同时,近几年个人缴费增加也比较快,参保对象经济负担也比较重。可不提高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就没有资金来源为患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实属形势逼迫,两难选择。这一点,广大群众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为此,各地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做了大量的工作。其中,对常见疾病由医疗专家确定一个基本的常规治疗方案、合理的疗程,测算一个合理的治疗费用标准,要求医生在诊疗工作中都按此执行,推行按病种付费。无论如何,这种探索和做法是可贵的,目的是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止医生开大处分,或过度治疗,刹住浪费宝贵的医保资金的行为。我曾经亲眼见过一个医生,因治疗费用超过标准,超过的费用医院直接从医生的工资中扣除,由医生个人支付。
每一个病人都是独特的生命体,有男人,有女人;有小孩,有成年人,有老年人;加上有些住院病人身患多种疾病,机械地只按单病种付费,似乎有比较大的局限性。
至于题主提出的问题:现在住院10天就必须出院吗?显然是对按病种付费的误解,不同的疾病有不同的合理疗程,不可能一刀切。可以肯定地说:住院10天必须出院是假的。至于医生说是医保中心的规定,这种说法是对的。现在所有的医疗保障工作,很大一部分由当地医疗保障局及其下属的医保中心直接监督、管理。因此,医疗保障局及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于医生来说,几乎等于司机们见了交警,只能乖乖地执行指令,绝对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是一个位不太高、但权很重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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