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残疾级数是怎么评定的?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我来回答这个问题。
题主的描述是:我是一个肢体残疾人,左大腿全部截肢,只能依靠双拐走路。被评定为三级残疾人。
一、关于残疾人分类、分级的标准2006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作为当时全国残疾人的评定标准。2011年,国家标准委员会联合民政部、中国残联、国家国家卫生部共同发布了《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作为残疾人服务统计、服务、保障的唯一依据。现在评定残疾人就采用这个标准。总体来说: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涉及很多医学问题,十分复杂,不详细展开说。
在这个国家标准中,残疾被统一分为七类,即: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每一类残疾又被统一分为四级,一级最重,四级最轻。这里要强调的是:肢体残疾只是七类残疾类型的其中一种。
另外要说明的是:肢体残疾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缺胳膊少腿,即器官缺失;另一种不缺器官,但神经控制功能存在问题,导致器官功能无法发挥,即功能障碍。
二、关于残疾人等级的评定程序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是残疾人相关事务管理的群团组织。残疾人鉴定工作由当地残联予以统筹和协调。残疾人医学鉴定机构由当地残联指定,鉴定医生由医疗机构的各科室专业人士担任。具体的鉴定程序是:先由个人提出申请,并在当地残联申领鉴定表,然后到医疗机构,由医生对残疾人进行专业的医学检查之后,按照国家标准的具体规定,确定残疾类型和等级,并签字盖章。然后将鉴定表交到残联,由残联核发残疾人证。有兴趣的朋友可在网上搜索于2017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详细查阅、研究。
三、题主的残疾人鉴定结果准确吗?题主提出的问题是:左大腿全部截肢,只能依靠双拐走路。被评定为三级残疾人。这个结果准确吗?认真研究《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我们会发现,在肢体残疾的器官缺失类残疾中,上肢部分缺前臂和整条胳膊的等级不一样;下肢部分缺乏前腿和整条腿的等级不一样;上、下肢缺失一条与两条的等级也不一样。关键在于缺损的部位和程度。具体的肢体残疾三级的特征是: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具体包括六种情形,其中第三种情形是:“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结合题主的描述能依靠双拐走路,大致可以判断:题主被鉴定为肢部残疾三级是准确的。
毕竟,肢部缺失类残疾,不是医生的普通人看了也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在国家标准里一查就知道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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