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的监护人有补贴吗?
作者: 昆明财税服务平台
因在民政部门工作,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要说的是:监护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专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一般分为两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即:父母亲或者近亲属;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即父母亲、配偶、子女。监护人主要有五项权利: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其次,绝大多数残疾人并不需要确实监护人。从根本上说,需要明确地确定监护人的残疾人有两类:1、未成年人中的残疾人;2、成年残疾人中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其他类型的残疾人并不需要监护人。现实生活中,家庭中其他人给予生活上的照料和护理即可。说到底,给残疾人确定监护人,根本原因是他们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他人给予全方位的照料和护理,才能生存下去,他们闯了祸,还需要监护人进行善后处理。
最后,回答题主的问题:残疾人的监护人有补贴吗?这个问题的提出,可以肯定地说,是事出有因。原因是2020年1月8日,《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下发,文件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在及时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制定照料护理标准,照料护理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日常生活照料费用、养老机构护理费用的一定比例,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并由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乡镇政府三方签定委托照料服务协议,明确照料服务的具体内容,确定照料服务人时,在充分尊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优先就近选择低保、低收入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并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及时支付到照料服务人个人账户,或承担照料服务职责的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账户。
很显然,这个政策的对象是特困人员,不属于特困人员范围的残疾人不在此列。当然,在特困人员中确实有大量的残疾人。项目名称是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中的照料护理标准,要求是照料护理标准不再直接发给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本人,而是按照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的规定,发给照料服务人。在征得特困人员同意之后,可以在低保户、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就近优先确定照料服务人,目的是帮助这些困难人群通过实际劳动,增加一些收入。应该说:能领到照料护理标准的人,是实际提供了日常看护、生活照料等服务的照料服务人,而不是监护人。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定要区别开来。当然,如果监护人正好被确定为照料服务人时,自然就可以领取照料护理标准。
概括一下:问残疾人的监护人是否有补贴,其实是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这一特殊政策的误解、曲解。可以肯定地说:在目前的政策范围内,从来没有见过给残疾人的监护人有专项补贴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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